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令第146号公安部2017-07-22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管辖第三章报警和受案第四章自行协商第五章简易程序第六章调查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二节现场处置和调查第三节交通肇事逃逸查缉第四节检验、鉴定第七章认定与复核第一节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第二节复核第八章处罚执行第九章损害赔偿调解第十章涉外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第十一章执法监督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保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法履行职责,保护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其
发文机关: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安部,环境保护部文号: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发文日期:2012年12月27日施行日期:2013年05月01日商务部、发改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令(2012年第12号)《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已经2012年8月24日商务部第68次部务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发展改革委、公安部、环境保护部同意,现予发布,自2013年5月1日起施行。《关于发布<汽车报废标准>的通知》(国经贸经〔1997〕456号)、《关于调整轻型载货汽车报废标准的
(2012年9月17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556次会议通过,根据2020年12月23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23次会议通过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修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在民事审判工作中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二十七件民事类司法解释的决定》修正)为正确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等法律的规定,结合审判实践,制定本解释。一、关于主体责任的认定第一条机动车发
发文机关: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文号:计价管〔1997〕2070号发文日期:1997年10月31日施行日期:1997年10月31日(一九九七年十月三十一日计价管〔1997〕2070号)重庆市物价局:你局《关于公路、桥梁、隧道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问题的请示》(重价〔1997〕129号)收悉。现就有关问题函复如下:一、 关于公路、桥梁、隧道车辆通行费的性质问题为加快公路建设,1988年国家做出了“贷款修路、收费还贷”的公路建设经营重要决策。1988年1月,交通部、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发布了《贷款修建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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