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人身保险意外伤害保险市场秩序,保护投保人和被保险人的合法权益,促进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健康发展,制定本标准。 一、单证管理 (一)人身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险”)保单(包括保险凭证,下同)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统一设计、统一编码管理。意外险纸质保单应由保险公司总公司或经授权的省级分公司印制。保险公司不得授权保险中介机构或个人印制具有保单性质的保险信息单、保障告知卡等单证。 (二)保险公司应建立单证管理系统,及时准确记录意外险纸质保单印制、发放、领取、使用、核销、留存等环节的详细信息
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旅行社管理条例》有关“旅游意外保险”的含义的答复国法函〔2002〕32号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含国务院法制局)(已撤销)2002-03-26行政法规解释现行有效国务院法制办公室对《旅行社管理条例》有关“旅游意外保险”的含义的答复(2002年3月26日 国法函[2002]32号)国家旅游局:你局送来的《关于建议明确<旅行社管理条例>中“旅游意外保险”含义的函》收悉。经研究,现就《旅行社管理条例》中规定的“旅行社为旅游者办理旅游意外保险”在具体工作应用中的含义,答复如下:《旅行社管理
银保监办发〔2021〕106号各银保监局,各保险公司:为进一步规范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行为,推动意外伤害保险业务高质量发展,经银保监会同意,现将《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2021年10月13日意外伤害保险业务监管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意外伤害保险高质量发展,规范意外伤害保险经营行为,保护意外伤害保险活动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意外伤害保险(以下简称意外险),是以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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