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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工伤伤残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23-11-20阅读数:408
伤残等级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
(每月)
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其他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级伤残27个月90%————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养老: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级伤残25个月85%————
三级伤残23个月80%————
四级伤残21个月75%————
五级伤残18个月70%
(难以安排工作)
20个月35个月
六级伤残16个月60%
(难以安排工作)
15个月30个月
七级伤残13个月——10个月20个月
八级伤残11个月——8个月15个月
九级伤残9个月——6个月10个月
十级伤残7个月——4个月5个月
参考标准本人工资本人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支付单位工伤保险基金五级、六级由用人单位支付;
一级至四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
备注:
1、享受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的职工,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照下列标准执行:
(一)不足一年的,按照全额的30%支付;
(二)不足两年的,按照全额的60%支付;
(三)不足三年的,按照全额的70%支付;
(四)不足四年的,按照全额的80%支付;
(五)不足五年的,按照全额的90%支付。
2、伤残职工按照规定办理退休手续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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