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2014年9月3日发布2015年1月1日实施1范围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本标准规定了人身损害造成躯体伤残或精神障碍者,在治疗终结后是否需要护理依赖及其程度的评定要求和方法。本标准适用于对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进行的评定,但国家已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2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2.1躯体伤残thedisabledduetobodyinjury因各种损害造成人体组织器官不可恢复的结构破坏、功能丧失或障碍,导致全部或部分活动能力丧失。2.2精神障碍thementallydisord
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人体损伤致残程度分级的原则、方法、内容和等级划分。本标准适用于人身损害致残程度等级鉴定。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GB/T16180-2014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31147人身损害护理依赖程度评定3 术语和定义3.1 损伤各种因素造成
发文机关:中国保险行业协会,中国法医学会发文日期:2013年06月08日前言根据保险行业业务发展要求,制订本标准。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参照世界卫生组织《国际功能、残疾和健康分类》(以下简称“ICF”)的理论与方法,建立新的残疾标准的理论架构、术语体系和分类方法。本标准制定过程中参考了国内重要的伤残评定标准,如《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等,符合国内相关的残疾政策,同时参考了国际上其他国家地区的伤残分级原则和标准。本标准建立了保险行业人身保险伤残评定和保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14代替GB/T16180-2006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5.1一级5.2二级5.3三级5.4四级5.5五级5.6六级5.7七级5.8八级5.9九级5.10十级附录A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定基准附录B(资料性附录)正确使用本标准的说明附录C(规范性附录)职工工伤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表前言本标准
ICS13.310CCSA92SF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SF/T0122—2021部分代替SF/ZJD0301001—2010语音同一性鉴定技术规范Technicalspecificationforforensicvoiceidentification2021-11-17发布2021-11-17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SF/T0122—2021I目次前言..................................................................
ICS07.140CCSC06SF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行政行业标准SF/T0096—2021肢体运动功能评定Assessmentoflimbmotorfunction2021-11-17发布2021-11-17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发布SF/T0096—2021I目次前言.................................................................................II1范围............................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16180-2014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GB/T16180-2014代替GB/T16180-20062014--09--03发布2015-01--01实施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目次前言1、范围2、规范性引用文件3、术语和定义4、总则5、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5.1一级5.2二级5.3三级5.4四级5.5五级5.6六级5.7七级5.8八级5.9九级5.10十级附录A各门类工伤、职业病致残分级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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